劉嬌生前照 受害者家屬供圖
  9月20日,山西晉中警方對外通報了一起21歲女孩遭姦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晉中市榆次區的一片棗林里強姦了一名女孩,怕女孩報案將其殘忍殺害,事後嫌疑人在父親的勸說下向警方投案。華商報記者昨日瞭解到,犯罪嫌疑人叫張某軍,今年17歲,為陝西南鄭縣人,高中沒畢業就跟著父親在山西打工。目前,張某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監控顯示
  失聯女孩最後露面向棗林方向走去
  據山西電視臺《都市110》欄目報道,9月15日下午,在晉中市榆次區王湖村的一片棗林里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被害人名叫劉嬌,21歲,四川蒼溪縣人,跟隨父母來山西務工,平時幫父母照看生意,有時幫著在工地接送工人。
  事發當天,劉嬌到王湖村經濟適用房接送工人,下午5點多,她到達小區,因為距工人下班還有一段時間,就獨自前往對面的棗林。到當晚7點多,工人反映沒有見到劉嬌,家人開始四處找尋並報警,才發現女孩已經遇害。
  小區的監控錄像記錄了劉嬌最後的身影:9月15日17時16分,劉嬌在王湖村經濟適用房小區停好車,之後出小區朝著小區北面棗林的方向走去。
  據辦案民警交代,他們當晚7點多接到報案電話,一個男子說自己的兒子殺人了,之後民警在棗林附近的路口將嫌疑人抓獲歸案。
  警方通報
  17歲少年強姦殺害摘棗姑娘
  9月20日,晉中市公安局通過微博對外通報稱,9月15日20時02分,榆次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到市局110指令,郭家堡鄉王湖村經濟適用房對面地里有人死亡。接警後,民警趕赴現場處置。
  通報稱,經初步調查,9月15日17時許,在王湖村經濟適用房北面200米的棗樹地里,嫌疑人張某(男,17歲,陝西籍外來打工人員)遇到正在摘棗的被害人劉某,遂起強姦之心,在實施強姦後,張某怕劉某報警,便用磚頭朝劉某頭部猛砸數下,並用褲子勒劉某脖子,導致其死亡。張某回到家後,將事情經過告訴他父親,後在該父勸說下報警投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被平遙縣看守所羈押,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疑犯供述
  工地附近轉悠遇單身美女起邪念
  在榆次郭家堡鄉王湖村經濟適用房對面的那片棗樹林里,雜草叢生,往裡走一段路,外面的人根本看不清裡面發生的情況。事發時,這位少年為何突然出現在這片棗樹林,下手又為何如此殘忍?
  昨日,一位知情人向華商報記者轉述了犯罪嫌疑人歸案後的供述。據嫌疑人交代,9月15日下午,自己閑來無事就到工地附近的棗林轉悠,恰巧遇上了在棗林里摘棗的劉嬌。見劉嬌長得漂亮,而且獨自一人,就起了邪念。於是對劉嬌說裡面的棗更好,到裡面摘吧。於是兩人往棗林里走了一段。途中,他在建築垃圾上撿了一塊磚頭。之後,他用磚頭將劉嬌拍了兩下,劉嬌求饒說別傷害她,還掏出包里的東西。
  “之後,少年又提出要和劉嬌發生性關係。”知情人轉述嫌疑人的供述稱,迫於壓力,劉嬌和嫌疑人往裡走了一點,女孩遭到強暴。事後,女孩離開,但沒走多遠就回頭對少年說要向警方報案,這時嫌疑人衝過去將其拽回,用磚頭把女孩打倒猛砸,並勒住女孩的脖子,將其殘忍殺害。
  女孩父親
  孩子喉嚨插有木棍不忍心去現場
  “得知孩子遇害的消息,我們全家人都崩潰了。”昨日,劉嬌的父親劉軍仍未走出失去女兒的痛苦,他在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說,自己到山西已經有近20年的時間了,主要是承包一些工程。女兒劉嬌中專畢業,2009年從四川老家來到榆次,平時就是乾乾採購、出納,幫著照看生意上的事情,很少出門,偶爾幫著在幾個工地間接送工人。
  “事發當天晚上7點多,工人打電話給我說沒見到劉嬌,我趕到工地後只看到停在小區的車,沒見人,就找人調取了監控錄像,結果看到孩子下午5點12分在小區停車,5點17分離開小區。給孩子打電話發現關機,於是到派出所報警,這時發現嫌疑人已落網。”劉軍說,孩子遇害的地點離那個小區只有200多米,但自己現在都不敢去事發現場,也不忍心去。“因為在屍檢中發現孩子喉嚨里有兩根十釐米長的木棍,凶手的作案手段十分殘忍,千刀萬剮都不解恨。”
  表姐講述
  表妹皮膚很白在少林練過一年武
  從案發到投案,不到三小時,嫌疑人作案是否早有預謀?家屬在案發現場附近還發現了嫌疑人張某軍哥哥的購物卡,他是否參與作案?劉嬌從家走時包里有100多元的現金,為何案發後只剩下3塊多錢,是否是搶劫作案?昨日,劉嬌的表姐姚女士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對案件提出了三點疑問。
  談及對錶妹的印象,姚女士說,妹妹劉嬌曾是典型的留守兒童,由於孩子父母在外打工,劉嬌讀書的時候還在自己家裡住過一陣。我記得她小時候皮膚很白,胖嘟嘟的樣子,很乖巧。“她還在少林寺練過武,有一年左右的時間,可能就是太單純了,所以才被壞人給害了”。
  對於事後是否見過嫌疑人及其家屬,姚女士說:“我們到現在也沒有見過嫌疑人,也沒有見他的家人來道歉。”
  疑犯同鄉
  想不通孩子會起這種心
  華商報記者昨日瞭解到,嫌疑人張某軍因涉嫌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已被山西警方刑事拘留。
  晉中市公安局榆次分局的一名民警告訴華商報記者,張某軍為陝西南鄭縣人。對於案件的具體細節,以警方發佈的消息為準。
  華商報記者昨日致電負責偵辦此案的公安榆次分局刑警隊的一名民警,對方稱接受採訪需要經過上級部門批准,隨後掛斷電話。
  記者昨日輾轉拿到了報案人的電話。該男子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稱,自己是嫌疑人所在工地的一個小組長,嫌疑人的父親當時報案用的是他的手機。
  據該男子介紹,他們年後從老家到山西打工,都是一個鎮上的。小孩(嫌疑人)之前在南鄭高臺中學上學,讀完高二後就跟著父親出去打工。
  “小孩平時表現挺好的,案發前也沒啥異常啊。”上述知情男子說,“我也是當父母的,孩子養這麼大多不容易,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真想不通孩子會起這種心,強姦殺人。”華商報記者李耀華
  (原標題:21歲女孩棗林被強暴 說要報案遭少年滅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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